申請機器,儀器設備國內無產製證明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84章增註13、85章增註7、90章增註3之規定,持憑經濟部工業局所核發之國內無產製證明文件,可申請減免關稅。
84章增註13

十三、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為開發新產品、改良品質、提高生產力、節約能源、促進廢物利用或改進製造方法,經經濟部核准,輸入屬本章且國內未製造之機器設備及專供研究實驗或品質檢驗之儀器設備者免稅。租賃公司輸入符合上述規定之機器或儀器設備,以資本租賃方式供給合於規定之事業使用者,亦得免稅;其免稅手續,應由租賃公司會同其所供給之事業共同辦理。
85章增註7
七、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為開發新產品、改良品質、提高生產力、節約能源、促進廢物利用或改進製造方法,經經濟部核准,輸入屬本章且國內未製造之機器設備及專供研究實驗或品質檢驗之儀器設備者免稅。租賃公司輸入符合上述規定之機器或儀器設備,以資本租賃方式供給合於規定之事業使用者,亦得免稅;其免稅手續,應由租賃公司會同其所供給之事業共同辦理。
90章增註3
三、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為開發新產品、改良品質、提高生產力、節約能源、促進廢物利用或改進製造方法,經經濟部核准,輸入屬本章且國內未製造之專供研究實驗或品質檢驗之儀器設備者免稅。租賃公司輸入符合上述規定之儀器設備,以資本租賃方式供給合於規定之事業使用者,亦得免稅;其免稅手續,應由租賃公司會同其所供給之事業共同辦理。

申請所需文件請提供
01.工廠登記證
02.中文貨名:
03.英文貨名: 
04.型號:
05.商標:
06.用途:
07.型錄:
08.進口港口:
09.安裝地址:
10.I/V、P/I、銀行匯款單(或信用狀)
11.C.C.C CODE: 
若到港後補申請, 需先繳進口關稅(押款), 待補申請核准後, 4個月內向原海關提出退押申請。